县经管局作为县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农村经济的职能部门,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如何紧扣“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时代主题,如何忠实地服从服务于县委“树立邵阳标杆,重返全省十强”的发展战略,如何紧紧地围绕全县大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是我担任经管局党组书记后一直思考、关注的重点。为此,我选择村级财务管理为视角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走访村民代表、查阅财务资料、剖析典型案例、调查基层组织等方式,形成了自己粗浅的见解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县村级财务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县始终坚持农业基础地位,切实加强“三农”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别是本届县委履职以来,准确把握农业产业化的趋势,努力促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紧紧抓住生产集约化的契机,全面推进全县土地有序流转;坚持改革村级财务分散核算的管理模式,全面实行村财乡管;周密部署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竭尽全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村务公开,精心营造透明村级组织,开创了我县农业丰收、农民富裕、农村稳定的新局面。但是,随着社会的转型、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农民负担的改革、惠农政策的实施,村级财务管理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1、村级集体经济基础薄弱,制约基层财务增收。近几年来,我县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扶持、资源开发、产业集群等措施,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涌现了一批成功典型。如范家山镇楠木村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走出了一条以大棚蔬菜、优质水稻、精品西瓜、生猪养殖等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致富道路,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6300元。投资100多万元进行了农田水利设施标准化建设,出资30多万元硬化村组公路,投入22万元建设示范性村级活动中心,村民休闲广场也即将竣工,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又如石株桥乡公田村坚持发展特色农业,推广良种葡萄种植,实现了村级经济跨越式发展。但总的来说,全县村级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大部分行政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村级收入极其有限。多数村在农业税费改革前主要是以村提留等涉农收费为主,农业税费改革后则依赖村级运转经费等财政转移支付维持日常工作。比如石株桥乡龙云村,该村1997年至2004年八年村级总收入为747788.83元,其中村民上缴563239.88元、县乡拨款115770.95元、信用借款37850元、承包收益25400元、其他收入5528元。税费改革后该村2009年总收入为327638.95元,其中承包收益1000元、工作经费9114元、通村公路46000元、退耕还林5976.95元、捐款赞助255000元、收回欠款10548元。又如两市镇胜利社区居委会,1993年元月至2005年12月十四年总收入为3748073.74元,其中出售集体企业收入2692620.24元、民政部门拨付居委会经费补助108000元、房屋租金870519元、存款利息58470元、计生结余12303.8元、其他收入6160.70元。上述两个基层组织的收入结构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表明村级收入来源单一,且几乎没有自身增值性收益,稳定增收殊为不易。
2、村级财务遗留问题复杂,影响基层稳定。国家取消农业税费后,随着早中晚稻良种补贴、种粮直接补贴、油价提高综合直接补贴等惠农补贴政策的出台及退耕还林、家电下乡、农机补贴、合作医疗等民生项目的实施,村级财务问题由乱收费、乱摊派转变成强截留、硬克扣,引发了大量矛盾。廉桥镇××村两任村干部因违规征收村民计划生育费、私分集体资金、低价转让集体资产、侵占村民种粮补贴等,于2008年10月16日被中共廉桥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立案检查。因迄今尚未结案,引起村民不断上访;杨桥镇××村采取以补代收的方式截留村民种粮补贴29077.80元等被媒体曝光;两市镇××村干部挪用征地款263185.50元,时间长达四年之久,亦曾引起该村有关村民持续申诉举报。此类村级财务问题并非个案,亟待解决;处理不慎,必然影响基层稳定。
3、村级公共服务相对不足,导致干群关系恶化。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职能就是负责管理村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反映村民意见和要求、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等。农村党支部按照党章开展工作,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但是,现在村支两委向村民提供公共服务较少,非生产性支出严重挤占村民依法享有的民生项目经费。以魏家桥镇××村2008年至2009年支出明细为例,该村两年共支出9.66万元,其中退耕还林补助1.6万元、公路建设3.5万元、餐饮招待3.45万元、组长工资0.6万元、报刊杂志0.34万元、丧事吊唁0.17万元。从上述支出权重中不难发现,村级经费用于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等民生民享项目较少,而消费性支出比例偏高。村级公共服务不足削弱了村委会的自治功能,引起了村民强烈的不满情绪,恶化了基层党群干群关系。
4、集体资源利用高耗低效,阻碍集体经济壮大。我县人多地少,人均资源占有率低,但集体资源利用却普遍存在粗放低效。两市镇××村近几年来大量土地被征用,村集体得到了可观的征地补偿费用,但该村餐饮招待等消费性开支同期也水涨船高达107472元,甚至连焦化厂赔补该村5万元电改资金,都被村干部以“创收”需要开支为名,用去烟酒餐饮费14683元。有些村自然资源利用效率极其低下,甚至出现负效益。魏家桥镇包流村建设了一座水力发电站,由村集体直接经营。然而,由于设备陈旧、管理不善,该电站连年亏损,截止2009年8月已累计负债50多万元,成为该村一个沉重的负担。集体资源利用高损耗低效益,扼杀了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源泉。
5、村级事务缺乏有效监督,造成财务管理混乱。村支两委通常是在乡镇的组织指导下选举产生或委派任用,村民既没有实质意义上的村官任免权,也没有相关的程序来规范村民行使申诉、举报、弹劾、罢免村官的权利。村民“被自治”,村级组织则变异为“准政府”。由于没有分权制衡、监督制约,村级事务缺乏民主,“准政府”财务混乱。以九龙岭镇××村为例,该村竟然由会计兼任出纳。2008年8月,经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发现:该村从2004年12月至2008年6月村级收入居然无原始凭证,而该村同期仅财政拨款等即达178668.94元(含退耕还林补助、粮补收入、村干部工资等)。由于无法确定该村这一期间总收入,审计结果只好据此确认该村在此期间的总收入为178668.94元。调查中,村民反映该村林木采伐、计生收费等收入因无收费凭据而未补记为村级收入;同期该村支出176605.10元,其中亦有71095.40元无支出凭证。该村干部采取少记收入、虚报支出、应付不付、重报冒领、截留特困补助等方式侵占集体、村民资金50534.30元;该村原支部书记代领救济款、春风行动款2450元未付救助对象;该村原支部书记和村会计合伙侵占村民粮补资金52356.44元。范家山镇洪桥村村干部人人收钱,个个付款,财务管理混乱。该村自2005年至2010年3月止总收入1269524.46元,总支出1214144.08元。此期间该村少记收入26734.51元,多记付出6490元,谎报付款13547.4元;该村财务专管员袁双桥侵占集体资金71423.36元,经镇党委政府催收仍拒不归还。2010年9月26日袁双桥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廉桥镇黄泥冲村原村党支部书记也因经济问题被查处。类似的村官违法违纪甚至涉嫌犯罪在全县各乡镇均不同程度地存在,极大地损害了村集体和村民的合法权益。
二、村级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造成当前村级财务管理诸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体制方面的障碍,也有制度方面的缺陷。
1、村级财务管理未予高度重视。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个别乡镇认为对村级财务实行已经村财乡管,应该不会出现大的问题,因而没有把该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在分析研究、检查督促、事前防范、事后追究等环节上都做得不够;二是村级财务管理力量薄弱。全县26个乡镇只有49名农经工作人员,其中还有数人兼职乡镇其他工作。编制不足、人员有限造成管理主体缺位,对村级财务的有效监管及业务指导显得力不从心;三是监管作用发挥不够理想。由于与财政等部门协调衔接不够,部分涉农村级集体资金游离于代理服务机构监管之外。对村级日常支出情况,经管站也难以准确掌握,且经管站通常是以行政村为单位收取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费,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经管站的监督职能;四是村级换届频繁,财务人员经常异动,导致其整体素质、业务能力与工作要求均有一定差距。
2、集体资产产权尚未量化明晰。村级集体资产理论上属于全体村民,但是每个村民究竟拥有什么财产、拥有多少财产却说不清道不明,“人人有份,人人无份”,产权主体缺位,村干部成了村集体资产实际意义上的主体,集体经济演变成“干部经济”。这种状况不仅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制约集体经济增长,还加剧了村级收益分配不公,导致村级财务管理完全处于村干部自我管理的封闭状态。
3、财务内控制度有待建立健全。一是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后,村主要领导违反规定兼任或变相兼任财务专管员;二是民主理财流于形式;三是开支审批、备用资金、票据印章、工程项目、补助标准、报销凭证、财务档案等各项制度有漏洞。
4、执行村级财务公开敷衍了事。《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对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间、方式、要求、职责权限、责任追究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但贯彻执行不力:有的村公开形式不规范、内容不全面;有的村简化公开程序,避重就轻,隐瞒收入,模糊支出;有的村没有将征地单位拨付的款项明细逐一公开;有的村重公开轻反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未及时处理,没有达到财务公开的预期效果。
5、村民维权困难。村民就集体或自身合法权益受侵害依法维权时成本高昂;而村干部侵吞集体财产或者损害村民利益惩戒轻微。
三、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措施及对策
村级财务管理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也关乎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我们要高度重视,拟订具体的措施,研究相应的对策,促进村级财务管理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
1、改革村级干部任免机制,确保村支两委廉洁务实。夯实农村集体经济基础,妥善处理村级财务问题,完善村级公共服务体系,高效开发利用集体资源等,都离不开一支群众信赖、热心村务、能引领广大村民脱贫致富的村级班子。因此,要改革村干部任免机制,还权于民,让村民直接选举村干部。村民委员会选举时要做到三个直接,即由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直接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工作;由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由村民直接参加投票选举活动,全部实行差额选举。落实选民五项权利即推选权、选民登记权、提名权、投票权、罢免权。选举提名时由村民一人一票直接提名候选人;竞选时组织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介绍治村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进行竞职演说;投票时实行现场投票,设立秘密写票处,公开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述职时公开发表年度履职报告,接受村民质询;考评时实行乡镇考核与村民评议相结合,以村民评议为主;罢免时按照规定的程序确保村民依法享有自治权利。提倡拟推荐的村党支部书记人选先参加村委会选举,获得群众承认后,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人选;提倡村委会中的党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村党支部委员。
2、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规模,确保村级收入持续稳定。一是努力争取项目资金。要抓住政策机遇期,广泛动员,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协会、农产品基地等争取上级资金扶持。二是努力盘活存量资产。要将村集体闲置的自然资源对外发包,使村集体通过承包合同实现间接经营;要竞价出让或租赁集体实物资产,实现资产增值;要促进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要加强村庄规划,实施土地复垦。三是努力做大优势产业。要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区域优势产业做大做强,提升规模效益,带动区域发展。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五是注重村内基本民生,帮扶村内特困群体。六是实施村干部绩效管理,确保资源利用高效低耗。七是推行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制量化改革。即把集体资产的股权量化给全体村民,使每个村民都享有集体经济明晰的权益,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
3、完善村财乡管核算模式,确保村级财务规范有序。经过几年的实践,我县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以下简称“代理服务”)的村财乡管核算模式应当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完善:一是加强代理服务机构和人员建设。代理服务机构应设总会计一人,代理会计、资金会计(出纳)若干人,由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担任。总会计应当熟悉农村财务工作,并具备助理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专门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二是依法签订委托协议。代理服务要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会计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遵循村民自治、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在尊重农民意愿和民主权利的基础上,代理服务机构和村委会签订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协议;三是取消代理服务费。目前各乡镇经管站普遍以村为单位收取代理服务费,导致作帐容易管帐难。经管站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四是实行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行政村应编制村级财务预算,并经村民会议审议通过后,报代理服务机构备案,作为其当年资金开支的依据。年终时,代理服务机构根据各村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编制决算报告送村民会议审议;五是实行村级报帐审核制度。经管站在审核报帐时,应当逐一核实有关凭证,凡符合村财务预算内容、手续、印信齐全,凭证合规的开支方可报销入帐;六是县经管局要加强对经管站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代理资金安全;七是切实加强经管队伍建设,适当增加经管系统人员编制。
4、加强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确保村干部权力受到监督。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对行使村集体和村委会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实施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审计的重点包括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财经法纪执行情况、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等。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理意见:对于需要被审计对象自行纠正的一般问题,由经管站下发《审计意见书》责令改正;需要进行党纪政纪处分的,由乡镇党委、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并由乡镇纪委负责进行督查落实;需要移交上级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的,由乡镇纪委移送并追踪处理结果。审计工作完成后,将审计结果向村民公示,及时听取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审计工作结束后,有关审计资料应当整理归档,进行后续审计,确保审计意见落到实处;对不按要求落实审计意见的村干部,有关乡镇要严肃处理。
5、改进民主理财、村务公开,确保村民各项合法权益。村委会要按照民主管理的要求,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全面实行民主理财,对村级财务的运行进行全程监督。同时进一步加大财务公开的力度,凡是村里的重大事务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财务公开要做到:一是公开内容全面完整。要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公开;二是公开时间要及时,特别是对于多数村民或民主理财小组要求公开的专项财务活动应及时公布,重要财务活动应逐笔公布;三是公开方式可以利用公开栏,也可结合召开村民代表会、组长会及“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公开,有关财务资料要允许村民查阅、摘抄、复制,要仔细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正接受各个层次的监督;四是公开程序要严格。财务公开前应有民主理财小组参加,对全部财产、债权债务和有关账目进行全面核实,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