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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人大对县法院、县检察院拟任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6月19日,邵东县人大常委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的规定》的要求,对县法院、县检察院拟任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共49人参加了这次考试。

  考试前,邵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本功指出,举行法律知识考试的目的,就是要增强拟任命人员民主法治理念和依法履职意识,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熟悉、运用法律,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忠实履行职责。他要求大家一定要认真对待这次考试,认真细心答题。

  对拟任命的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进一步完善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程序,保障人大常委会更好地行使人事任免权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这种方式,有效增强了拟任命干部的法制观念,促使其更好地依法履职,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公正司法水平。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涉及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关知识等。根据办法规定,对考试合格者,方可列入常委会会议人事议程。考试未通过者,经补考合格后,方可重新提请任命;补考仍未通过的,不予任命。

  

   邵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本功在考试前讲话

  

   县法院、县检察院拟任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现场

  

   县法院、县检察院拟任人员正在认真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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