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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度工伤保险稽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皇帝岭林场,县直有关单位及各用人单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细则》的规定。我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自6月1日起对全县境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开展稽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未办理工伤保险手续的单位请在6月30日前到邵东县工伤保险管理站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否则,将自发文之日起,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二、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请携带U盘一个,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2011年缴费基数申报和稽核资料,并在6月30日前将相关资料交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定新缴费基数。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缴费基数的单位,我站将依据湖南省上年度社会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其缴费基数进行征缴,并按相关政策予以处罚。

  三、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公务员管理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市政办函〔2010〕94号)文件。全市公务员管理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请相关单位于6月30日前携带本单位在职职工花名册(纸质和电子资料)到工伤保险管理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稽核手续。

  特此通知!

  地址:县委、县政府办公大楼三楼县工伤保险管理站

  联系人:贺俊 联系电话:2668637

  邵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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