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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的调查与思考

  编者按: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事关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尤其是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在一片空白的情况下尤其值得关注。县环保局局长王喜然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对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情况作了客观阐述,并结合外地经验谈了建议,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周国利阅后批示我刊转发供大家学习,并在批示中要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乡镇党委政府、村(居)管委会及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认真学习这个调查报告,思考并落实相关措施。”现对全文予以刊发,希望大家认真领会贯彻国利书记的指示精神,力促农村生活环境大改观,逐步达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环保要求。

  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周国利带队开展的“查作风、听民意”步行下乡活动中,沿途很多群众反映:村民环境保护意识差,垃圾随便倒,破坏了环境,一些村民甚至将旧衣服、塑料垃圾、死鸡、死猪抛到河里,污染严重。根据县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交办意见,5月中上旬,我就农村环境保护问题,带领局有关人员先后到黑田铺、牛马司、九龙岭、火厂坪、廉桥等乡镇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现状

  随着农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产生的生活垃圾持续递增,加之农村村落分散,基础设施落后,以及农民长期习惯随意倾倒垃圾,使农村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特别是近年来,工业产的一次性生活用品逐渐进入农村,产生了大量不可降解的垃圾,使垃圾的成分较以前更为复杂,如一次性的小孩尿不湿、塑料袋、废旧电池、小型电子产品等。调研中我们对7处农家屋前垃圾做了现场调查和初步测算,目前我县农村人均日产生活垃圾约为0.6公斤/天,略低于城镇人均日产垃圾量。农村生活垃圾中,厨余垃圾约占40%,煤灰、灰渣约占35%,废旧塑料和织物约占15%,废纸、玻璃等约占2%,有害垃圾(废电子产品、灯管、农药瓶等)约占2%,其它约占6%。我县农村人口为100万,按70%长期居住农村,年产垃圾达153300吨,约122640m3,以县城垃圾填埋场48万m3的容积计算,如果农村居民的生活垃圾不经分类减量处理,直接集中填埋,5年左右就可填满。垃圾进填埋场需要碾压,实际体积要小一点,10年左右也可填满。日益增多的农村生活垃圾,如得不到处理,将带来一系列问题。

  1、严重影响村容。新农村建设要求“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现在农村生产发展了,群众生活富裕了,农民的住房也比过去强多了,但是大量生活垃圾任意堆放在房前屋后甚至村口、田头、马路、河道边,影响村容村貌,与新农村建设要求不相适应。

  2、危害农村人居环境。垃圾中部分有毒有害物质,将随雨水进行迁移、下渗,污染周边土壤,影响农村饮用水安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些乡镇,像廉桥镇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在天台山水库上方的马路边,一旦洪水爆发,大量垃圾就会被冲到水库里,对水库水质造成污染。垃圾中细微颗粒和气味可随风飞扬,污染周边空气。农村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对洗衣粉、塑料制品的依赖性很高,这些日常用品产生的大量污染都得不到有效处理和排放,加之农村对废弃物的回收率极低,残留地膜和塑料废弃物因其自然条件下降解时间长,“白色污染”日益严重。加之农村生活垃圾大都是露天堆放,未采取任何防治措施,是蚊蝇、老鼠和病原体的孳生地,一些传染性病菌通过垃圾堆繁殖传播,直接危害人体健康。

  3、引发各类矛盾。我县的部分乡镇将收集的垃圾集中堆放(没有达到填埋的要求),引发了很多矛盾。佘田桥镇投资30多万元,在该镇鱼溪村堆放垃圾,由于村民长期采取挖路、阻车等手段进行强烈反对,最后不得不另外择址重建垃圾堆放场。仙槎桥镇垃圾堆放场选址多次,因村民反对最后选在本镇边远的大井村,遭到九龙岭界方村村民的强烈反对,村民多次集体上访。牛马司镇把垃圾堆放场选在新桥村,两市镇刘桥村村民认为渗滤液污染了他们的井水,多次上访。经纬实验学校在校外堆放垃圾,黑田铺乡石鼓寨村的村民也多次上访。

  二、农村生活垃圾严重污染环境的主要原因

  通过对几个乡镇的调查,我们认为农村环境污染严重的主要原因有几个:

  1、卫生习惯差。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卫生习惯差。通过问询几个乡镇的群众,他们一致认为,不要的东西如旧衣服、死鸡、死猪,总不能扔到自己的屋前屋后,更不能扔到别人的地方去,当然只有抛到河里、沟里随水冲走。他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样做会污染环境,直接危害身体健康。其他一些生活垃圾能固定倒在一个地方就很不错了,一些塑料袋、纸片等垃圾,经风一吹,到处都是。有时鸡、狗等牲畜也在垃圾里寻食,把原本就杂乱的垃圾翻得更乱。

  2、工作没人管。建制镇的居民生活垃圾大多由镇城建办统一收集,集中堆放。农村居民的生活垃圾基本上没有人管。就是连提高环境意识的宣传发动工作都没有人做。乡镇领导各有分工,不会管“闲事”,村干部习以为常。县、镇生活垃圾由城建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城建部门不会也没有能力延伸到农村收集处理垃圾。农村环保应当由环保部门监管,但环保部门有心无力。我局43名在职人员,从事环境监察10人,要承担全县1129个工业源的监管,每年调处纠纷和处理投诉近200起,而我局在乡镇又没有环境保护机构,因此这一工作根本无法开展起来。

  3、设施严重缺失。以前农村生活垃圾因成分简单,可降解性高,基本被利用作为农肥,在农田耕作时被就地消纳而得到妥善处理。但近几年来,由于化肥的广泛使用,原费工费时的以垃圾转化化肥的方式基本被遗弃。再加上农村垃圾成分日益复杂,可降解性降低,农村生活垃圾不再被循环利用。目前,我县大部分村庄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方面一片空白,没有专门的垃圾倾倒场所,也没有收集和转运的处理设施,农村垃圾无地可“放”,农民只好将垃圾倾到在自己屋前房后的空地、洼地,导致“室内现代化、屋外脏乱差”;靠近河边的则直接将垃圾倒进河里,让河水冲走,造成河流堵塞,污染下游环境。

  三、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对策和建议

  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工作,应遵循保障人民健康和保证环境安全的宗旨,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先易后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外地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经验,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我觉得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农村环保的宣传教育

  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转变其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改变其落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开展环保知识和环境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使农民群众掌握一定的环保知识,充分认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参与到保护环境的行动中来,根除随意倾倒垃圾的陈规陋习,形成良好的符合环境保护的卫生习惯。我们准备编写一份农村环保宣传资料,免费发放到农村各家各户。加强同县内报社、网络、电视台等媒体的联系,大力宣传农村环保工作。各乡镇领导要高度重视,配合我们利用各类会议宣传农村环保工作。

  2、完善垃圾处理的基础设施

  国家对农村居民生活垃圾提倡“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处置模式,有人认为有些超前,我认为,从长远看,最终要按照这一模式实施垃圾处置;从当前的具体情况看,我认为我县的大部分乡镇可采取以下方式处理垃圾。一是各地因地制宜,建立简易垃圾收集设施。人口相对集中的村落要有固定的垃圾收集点和堆放场所。为确保垃圾入池,各村应建立乡规民约,进一步规范和约束村民随地倾倒垃圾的行为。二是对收集集中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置,使垃圾减量。对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应尽量综合回收利用,努力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对于厨余煤灰、灰土等传统意义上的垃圾,由村里采取就地简易填埋方式处置,减少后续垃圾运输和处理成本。三是对于不能利用、弃之对环境有害的垃圾,由镇从多村垃圾收集点定期收集转送到县垃圾填埋场统一填埋处理。我们调查的几个村,牛马司三槐村和坡江村,村里统一建立了垃圾堆放池,统一清运垃圾,所有垃圾入池。三槐村12个组,村里在所有院落建立31个垃圾池,小的900元,大的1500元,共3万多元。村里请了一个人,每5天打一次药。垃圾满了后,村里负责运到镇垃圾场。每年转运费近2万元,对村民不收费,但对乱倒垃圾者第一次罚20元,第二次罚50元。现在村民已形成了垃圾入池的习惯。火厂坪镇木林村是我局联系的新农村建设点。该村今年5月份已启动这项工作。投资5000元,在全村9个组比较集中的院落前建设10个临时垃圾堆放点,投资8万元建立2个垃圾收集点。村民将垃圾就近倒入临时垃圾堆放点。垃圾达到一定量后,由村民推送到垃圾收集点。转运垃圾的任务由村里排表安排,受益村民轮流负责。要求对垃圾进行分类。村民在倒垃圾前,将部分可降解垃圾如菜叶、禽畜粪便等作为沼气料放入沼气池,该村建有120多个沼气池,降解了许多垃圾。村里与专门从事捡垃圾的人签订协议,对倒入临时堆放点的垃圾和收集点的垃圾由捡垃圾的人再次分类,能再生利用或者说是能卖的垃圾由捡垃圾者带走,这样一来,剩下的垃圾大大减量。同时,村里召开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订立规矩,再不准乱倒乱丢垃圾。当然,不是所有的村都有三槐村、坡江村和木林村这样的条件,但完全可以投资300—500元设立几个垃圾临时堆放点,要求村民把废菜叶、禽畜粪便、煤灰等自己先行处理,其它可再生利用垃圾由村民保管,村里联系人收购。剩下来的垃圾集中到一定量后,由乡镇集中填埋或送县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

  3、建立乡镇环境保护监察站

  我县工业企业多,监管任务重。特别是涉镉、铅、铬、砷等非法企业多,存在不少环境安全隐患,建立一支乡镇环保队伍势在必行。长沙县、浏阳市等都已建立了乡镇环境保护站或监察站,从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现状看,把环保工作向乡镇延伸很有必要,除两市镇设3人外,其余各乡镇可配备1名专职环保干部。从而促使对污染企业的监管更加到位,纠纷调处更加及时。

  4、典型示范,逐步推进

  目前,我县要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在财政方面尚有一定困难,我们计划选择几个群众反映强烈的村进行联片综合整治。2010年财政部、环保部将我省确定为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试点,我们正积极申请中央、省市有关农村环境保护项目,争取资金支持。一旦申报成功,我们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这些村成为“生态环境优美、生产发展、人民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生态文明村,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和带动周边村庄逐步达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环境保护要求。

  5、设立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

  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参照国家“以奖促治”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安排本级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补助资金。今年,县政府安排了100万元环保专项经费,在4-5月开展了土法炼焦行业整治,已拆除137个蒙古包,余下的46根大型烟囱需进行定向爆破,这笔资金将全部用于土法炼焦行业整治。建议县政府再安排20-30万元的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在全县开展以处理生活垃圾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为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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