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邵东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公告

  关于实施2017年首届邵东县县长质量奖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引导和激励全县各行各业树立以质取胜发展理念,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模式,追求卓越绩效,树立质量标杆,建设质量强县。根据《邵东县县长质量奖管理暂行办法》(邵政办发〔2017〕26号)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17年首届邵东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邵东县县长质量奖的申报范围是: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现代农业等行业中优势骨干企业或单位,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申报时间为2017年12月5日至12月20日。

  二、申报条件

  1.在邵东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备法人资格,取得国家规定应取得的相关证照或资质,从事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

  2.质量领先。积极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食品生产企业应全面推行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等先进质量安全管理模式,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1年以上,质量效益突出,近3年来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位居国内、省内、市内同行及同类产品前列。

  3.品牌优秀。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水平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较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声誉的单位申报县长质量奖。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和优秀服务品牌、湖南名牌产品、湖南省著名商标企业可优先申报县长质量奖。

  4.效益突出。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县内乃至省内同行业前列(应提供税务、统计等部门证明文件),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重大事故;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5.凡有《邵东县县长质量奖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县长质量奖。

  三、评审标准

  邵东县县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主要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邵东县县长质量奖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评审规范等。

  四、评审程序

  1.申报。凡符合邵东县县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填写《邵东县县长质量奖申报书》,向邵东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报。

  2.受理。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告知申报单位受理结果,并提交至专家评审组;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办公室将相关结果反馈到申报单位。

  3.评审。专家评审组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邵东县县长质量奖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评审规范等组织评审。

  4.审定表彰。对获得县长质量奖的单位,由邵东县人民政府发文公告,并向获奖单位颁发县长质量奖奖牌(奖杯)、证书和奖金。

  五、有关事宜

  1.邵东县县长质量奖是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和推荐绩效管理先进单位申报县长质量奖。要坚持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数据真实,材料完整。

  2. 邵东县县长质量奖的相关政策文件、申报表格可登陆邵东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信息网进行查询获取。

  3.联系方式

  邵东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办(设邵东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办公楼410室)

  地址:邵东县宋家塘街道办事处雷祖路678号

  邮编:428000

  电话:0739-2653736

  13707393399 15207392699

  电子邮箱:88215166@qq.com

  邵东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5日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商贸之都
  • 网络中国节清明(邵东)
  • 邵东政务
  • 文明邵东
  • 图片邵东
  • 影像邵东
  • 邵东文艺
  • 天下邵东人
  • 学习园地
  • 新闻中心
  • 邵东风貌
  • 书记市长报道集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邵东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