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邵东县人民政府印发《邵东县工业品市场(一期)摊位集资款清退方案》,就相关工作进行部署。《邵东县工业品市场(一期)摊位集资款清退方案》指出,要根据依法依规、分类清退原则,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原则,先搬离再支付原则开展邵东县工业品市场(一期)摊位集资款清退工作。
《邵东县工业品市场(一期)摊位集资款清退方案》指出,摊位集资款清退,分正摊、零摊、门面租金、“摊改店”改造资金四类。正摊集资款清退分两种情形,根据邵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向个体经营户集资修建邵东小商品市场的方案》(1991年3月26日),对此类集资款退还本金,并按月息1.8厘计息,不计复息,计息时段为1991年4月1日至2019年5月30日;根据邵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预定邵东县工业品市场二期工程门面和推位的公告》(1995年9月5日),对此类集资款退还本金,不计息。零摊集资款退还集资款本金。租赁县市场服务中心门面未到租期的,按合同规定办理有关事项。“摊改店”改造租赁合同未到期的,按“改造金额除以合同年限再乘以未到期年限”的标准退还改造资金。
为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邵东县工业品市场(一期)的公告》精神,邵东县市场服务中心4月19日发布公告,从即日起,请工业品市场关闭范围内的集资款权益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集资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摊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等,租赁县市场服务中心门面未到租期的门面承租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等,到所在管区进行登记,按程序办理集资款或租金清退。不能提供集资款票据或集资权益存在纠纷的,可先登记,待集资权益人身份确认或集资权益纠纷解决后,按程序办理集资款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