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厂卖给我的石灰,说是有25斤一袋,实际只有20斤一袋”。3月25日上午,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来到邵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廉桥所进行投诉。老人声称从某石灰厂购买了38袋石灰,在用作建房时发现,商家按25斤每袋卖给他的石灰,实际每袋只有20斤。
消费维权无小事,廉桥市监所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老人的投诉情况后,仔细核查了老人提供的厂家销货票据。工作人员立即赶赴该石灰厂进行调查。
经核实,老人购买的石灰是从一货运司机处购买的,货运司机是从该厂家购进的。厂家按每袋20斤的标准卖给货运司机,司机为了从中牟利,谎称每袋25斤卖给老人,并开具了该厂家的销货票据,老人目前无法联系到货运司机。
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厂家退还老人货款100元。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主动向商家索取购物凭证并妥善保存,以便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有力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