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众多领域已进入突发事件频发的高风险时期,应急管理工作成为不可回避的现实课题,邵东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肖少军建议,要积极完善和理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建设,制定出台尽职免责的具体办法,大力提升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效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事件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理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自2018年3月开始,我国自上而下启动了新一轮机构改革,新组建成立了应急管理部门,把分散于各有关部门的应急资源和力量整合起来,形成统一的应急管理体系。由于应急管理部门成立时间短,与水利、林业、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不清晰,相互之间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建议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明确各有关部门如何共同履行“防”的责任和应急管理部门如何履行“救”的责任,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上形成协同有效的体系支撑和运行规范。
二是强化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建设。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乡镇(街道)成立了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社会治安、维稳、人民武装、群众工作、信访等工作,人员基本由原政法办转隶,本身人少事多的矛盾比较突出,机构改革后工作任务大量增加,无法承担繁重的安全生产任务,造成基层安全监管工作严重消弱。建议在乡镇(街道)增设专门的安全监管机构,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监管人员,提高基层安全监管水平,切实将各类事故隐患消除在萌牙状态。
三是制定出台尽职免责的具体办法。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安全生产领域失职渎职行为出台的追责办法较多,措施非常严厉,为压实工作责任和防控安全事故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部分安全监管人员尽管履行了日常监管责任,但仍然被追责。建议根据奖罚分明的原则,出台尽职免责的具体办法,列出各级安全监管人员的责任清单,并规定对于已经全面履行相关规定职责或者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的,不予追究责任,以消除安全监管人员的思想顾虑。
三审:郑 刚 监制:彭鹤鸣